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函
(正本)
保函编号:
工字【 】 号
致: (下称受益人):
鉴于 公司(下称“被保证人”)已与贵方签订编号为 的 合同(下称“合同”),我司在此接受被保证人的委托,向受益人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担保:
一、本保函的*高保证金额为 (大写),¥ 元(小写);
二、本保函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;
三、保证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承担合同约定的的相关责任与义务,且被保证人已不能履行应对受益人负担的责任与义务时,我司保证在收到受益人的书面索赔通知后30日内在本保函的*高担保金额内向受益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;
四、书面索赔通知需于我司营业时间内送达,当时营业时间结束后送达的视为下一个工作日送达;
五、我司提供本保函后,受益人与被保证人对合同进行修订,如加重我司担保责任的,应经我司书面同意,否则,我司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;
六、本保函有效期届满,受益人未依法主张权利的,或我司向受益人支付的索赔款已达本保函的*高担保金额,我司的保证责任免除;
七、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及设定担保;
八、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,如有争议,诉讼管辖法院为我司所在人民法院;
九、本保函以中文文本为准,涂改无效;
十、保函壹式叁份,正本(壹份)送受益人;副本(贰份),被保证人和保证人各执壹份;副本仅作为存档及查阅使用。
保证人人(盖章):西藏鼎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
法定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(签章):
单位地址:拉萨市太阳岛中和广场4幢3层8号
电话:0891-6525179;传真:0891-6837935
日期: 年 月 日
(本保函失效后,请将原件退回我司注销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