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程合同履约担保:保证担保人(担保公司)向招标人出具履约保函,保证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规定的一切条款将在规定的日期内,以不超过双方议定的价格,按照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该项目。
履约担保金额一般不得低于合同价款的 10% 。若用经评审的*低投标价法中标的,履约担保金额不得低于合同价款的15% 。
申请人(委托人)应提供的资料清单:
1.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盖公章);
2.法人代码证复印件(盖公章);
3.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(盖公章);
4.验资报告(盖公章)根据需要才提供;
5.近二年审计报告及近期财务报表(盖公章);
6.企业资质证明(盖公章);
7.贷款卡复印件(盖公章)、记录原件;
8.上年税务完税证明(盖公章);
9.企业章程(董事会决议)、公司简介(盖公章);
10.董事会成员名单及签名式样(盖公章);
11.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简历;
12.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人身份证复印件(盖公章);
13.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(盖公章);
14.招标文件/投标书/中标通知书/施工合同;
15.拟派出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与业绩证明材料(支付保函除外)(盖公章);
16.拟投入工程的技术装备清单(支付保函除外),(盖公章);
17.反担保资料(如为资产抵押应提供保险单),(盖公章)。
18、安全生产合格证、施工许可证复印件(盖公章)等。